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机械工业主管部门、机械行业协会(联合会):
经全国机械工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现将你省(区、市)通过初审的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返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公示(省级)及后续工作。
一、公示要求
即日起,各省(区、市)要根据初审推荐名单,认真严格组织省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企业和个人主要自然情况、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各省级评选机构在完成公示后,将公示情况、通过公示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于2013年12月13日前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
二、复审上报材料
(一) 纸质材料
1.《复审工作报告》一式3份。加盖省级有关部门、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公章。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区公示情况、公示中反映的主要问题、调整意见等。
2.《推荐对象汇总表(复审)》一式3份。参见人社部函〔2013〕116号文件附件9。
3. 先进集体材料
(1)《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审批表》一式6份(与先进集体推荐名单相对应);
(2)《企业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各6份;
(3)先进集体事迹材料3份,字数在3000字以内。
4. 劳动模范材料
(1)《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一式6份(与推荐名单对应,审批表粘贴本人2寸免冠彩色近照);
(2)推荐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提交《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6份;
(3)劳动模范事迹材料3份,字数在2500字左右。
5. 先进工作者材料
(1)《全国机械工业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6份(与推荐名单对应,审批表粘贴本人2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一式6份;
(3)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3份,字数在2500字左右。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审批表、征求意见表等公章要齐全,合理。
(二) 电子版文件
1. 以上纸质材料(除《企业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外),均需上报相应纸质文件的电子版文件。有关文件下载地址:中国机械工业人力资源网(http://rlzy.mei.net.cn)全国机械工业评选表彰专题。
2.《第二届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事迹汇编》(免费制作)需上报的电子材料。包括:反映单位或企业概况、主要事迹、单位特色和风采的文字材料和照片;介绍本人自然情况和主要事迹的文字材料及免冠半身彩照、工作照等。
电子版各文件夹内企业及人员顺序,应与纸质材料电子版顺序相同。上报材料中的姓名必须准确并与有效证件一致,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填写简称。报送照片的清晰度要高。各省材料汇总后,形成统一文件夹或压缩包,发送至cmif-rsh@mei.net.cn 。
附件:XXX省(区、市)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名单
全国机械工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代章)